推動「依法治國」,源起於周永康擔任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時期帶來的一系列弊害。周永康掌權時期,要求全大陸公安局長「進(領導)班子」,成為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的常委,並主管政法系統,自此公安權力凌駕檢察、司法體系,權力一把抓,以致造成眾多弊端。
習近平掌權伊始,第一個整治手段,是降低政法委的層級;其次,四中全會企圖達到的目標,是改革司法系統,將司法獨立於地方黨政權力之外,由中央統管。日前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習近平與會並發表講話,即為明證。
根據之前外界傳遞的改革版本,中共先是企圖將全國法院體系的財政、人事權收歸中央,後來發現力有未逮,於是傳出第二種版本,由省級黨委部門統管其下屬的司法體系。如此一來,至少將可抑制省級以下部門的司法腐敗。
另有消息稱,中共將整合紀委、監察部、信訪局、審計總署等反腐力量,設立直屬中央的反腐敗總局。目前為止,雖然18屆四中《決定》全文仍未發布,但由四中會議公報來看,並無推動這些機制的動向。中共推動制度性反腐敗作為,主要目標是讓官員「不能」干預司法,但根據會議公報,實際作為只是「探索設立跨行政區畫的法院和檢察院」,此舉能否達成官員「不能」干預司法目標,仍有待檢驗。
#習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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