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侵害貞操權的搜尋結果,共11筆
新竹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指控男子阿德(化名)隱瞞已婚身分,營造「單身人設」與她交往,害她誤陷情網發生性關係,事後才驚覺對方根本沒離婚,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然而,新竹地院審理後,案情卻出現大逆轉!法官發現,小美不僅早就知道阿德有家室,交往期間還不斷質問「去陪你老婆了?」,根本是「明知故犯」,因此判她敗訴。可上訴。
名嘴朱學恒涉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定讞,朱男已入獄服刑。鍾求償部分,一審判賠35萬元,朱不服提上訴,主張只需要陪10萬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朱侵害貞操權及性自主權且情節重大,仍判賠35萬元確定。
新北市一名16歲少年「B男」與15歲少女「A女」交往期間發生性關係,事後A女指控遭性侵,導致她身心受創,甚至多次住院治療,父母憤而提告求償近百萬元。不過,法院調查後認定,雙方當時是「兩情相悅」,並無強制性交證據,但因A女未滿16歲,依法無性自主同意權,B男仍侵害其貞操權,最終判賠A女10萬元、父母各2萬元,共14萬元,全案可上訴。
網路交友陷阱多!新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子阿德(化名),阿德不僅謊稱自己「離婚單身2年」,還刻意變造身分證配偶欄取信於她,兩人交往後多次發生性關係。直到小美意外發現阿德根本尚未離婚,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確實隱瞞已婚身分,侵害小美性自主權,判賠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中一名小美(化名)指控,遭已婚阿德(化名)隱瞞身分騙砲,甚至偷截兩人視訊裸照,事後阿德配偶還拿這些私密照對小美提告侵害配偶權。小美憤而提告求償12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德侵害貞操權及隱私權,判賠40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透過交友軟體Tinder認識蘇姓男子,兩人交往後,小美發現蘇男早有穩定交往的女友,甚至還與其他女子曖昧、發生性行為,更導致一名女子感染性病。小美認為自己遭欺騙,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美未能舉證蘇男有欺騙行為,最終判決駁回其訴求,全案仍可上訴。
11歲女童小萱的父親阿國(均化名)指控,林姓男子誤認小萱14歲以上未滿16歲,相約出遊後,將小萱帶回租屋處過夜,未違反小萱的意願,親吻、擁抱後發生性行為。林男不法侵害小萱貞操,以及雙親所享有未成年子女之權利,不受他人不法侵害的身分法益,依法提告請求損害賠償共150萬元。
一名已婚張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女子小美,並假冒為高雄某大醫院單身急診醫師,誘騙小美表示希望兩人交往,還說剛值完班很累,約小美去摩鐵休息,並表示自己已提供身分證證明單身,若不發生關係會很失望,於是雙方便展開床戰,未料張男事後失聯,小美前往醫院投訴,才知道自己被騙,氣得提告求償150萬;一審判張男要賠償10萬,但兩人都不服上訴,二審則維持原判。。
正妹小萱與女子歡歡(均化名)透過網路遊戲認識,2021年10月某晚,歡歡邀約小萱、男子阿國及阿華(均化名)喝酒聊天,直到隔天凌晨入住背包客棧時,阿國將小萱衣服脫光性侵得逞,直到早上小萱睡醒,發現阿國睡身旁,她身上僅剩內褲還反穿,經追問後,阿國確實有性侵她,憤而提告並求償。
一名已婚張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女子小美,並假冒為高雄某大醫院單身急診醫師,誘騙小美表示希望兩人交往,還說剛值完班很累,約小美去摩鐵休息,並表示自己已提供身分證證明單身,若不發生關係會很失望,於是雙方便展開床戰,未料張男事後失聯,小美前往醫院投訴,才知道自己被騙,氣得提告求償150萬;一審判張男要賠償10萬,但兩人都不服上訴,二審則維持原判。。
一名王姓男子透過IG約23歲小模(菱兒)到花蓮外拍,當晚結束行程後,雙方分別入住民宿2樓相鄰房間,王男發現房間中間拉門式可打開,看到菱兒服用藥物助眠,躺在床上並無反應時,竟然將迷藥粉末混和礦泉水餵菱兒服用,隨後親吻菱兒臉、胸等,並指侵、性侵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