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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某國小班導師因利用午餐時間,在全班面前大聲質問學生未經查證的性平事件,且禁止該生參加社團活動,讓該生感到被刁難、排擠最終轉學,該生家長主張導師霸凌並求償60萬元;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導師不當調查行為有過失,但家長求償60萬元尚屬過高,判導師賠償6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高雄一名國小班導師小洋(化名),因不滿學生請假未到課,竟在全班面前指著空座位大喊「那隻豬怎麼還沒來?」家長得知後氣炸提告公然侮辱。儘管小洋堅稱自己並無惡意,僅是學生聽錯,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洋供詞前後不一,且證人證詞具可信度,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4000元,得易服勞役。
一名獨自照顧兒女的單親爸爸,從女兒7歲念幼兒園直到10歲小學期間,被控平均每2天性侵女兒1次,總計性侵664次,直到女兒告訴國小班導師,才揭發父親的獸行。一審依664個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各判父親徒刑8年,合併應執行12年,父親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駁回維持判刑12年,可上訴。
屏東縣某國小張姓教師利用擔任班導師的機會,偷拍女學生的私密處,全案爆發後,警方在他手機搜出7張不雅照,事後他向女學生求和解,但女學生不願意,堅持告到底,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結後,法官認他犯後態度良好,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一名獨自照顧兒女的單親爸爸,從女兒7歲念幼兒園直到10歲小學期間,涉嫌平均每2天性侵女兒1次,總計性侵664次,直到女兒告訴國小班導師,才揭發父親的獸行。台南地方法院依664個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各判父親徒刑8年,合併應執行12年,此案可上訴。
高雄市鳳山區一所國小導師,不當體罰並言語恐嚇學生,遭數十名家長連署撤換班導,經過教育局調查,結果確認霸凌屬實,決議解聘該名教師且1至4年內不得聘任。不過教評會至今仍包庇此教師,應該停聘教師卻輕輕放下,讓教育局要求該校解聘教師,若仍有包庇行為將依法提教育局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並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高雄鳳山一所國小班級導師,今年3月遭爆涉不當體罰學生,遭數十名家長連署撤換班導,教育局7日公布調查結果確認霸凌屬實,決議解聘該名教師且1至4年內不得聘任。當初揭發霸凌案的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該教師霸凌情節嚴重造成學生嚴重傷害,應終身解聘避免未來仍有其他學生受害。
高雄鳳山一所國小班級導師疑涉不當體罰學生,遭數十名家長連署希望撤換班導,有家長透露,小孩曾被打傷臉部,學生上廁所甚至被老師公開嘲笑「膀胱有問題」,讓學生不敢上廁所只好憋尿,高雄市教育局說,已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召開會議,並決議涉案教師停職3月接受調查。
校園霸凌始終是教育界無法根絕的棘手難題,而身心障礙特教生遭霸凌事件即使傷害更深,卻也更容易被當局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