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散布文字誹謗罪的搜尋結果,共42筆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指控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等人,靠採購新冠疫苗貪污1億美金,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吳子嘉,台北地院依誹謗罪判刑6月、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刑4月,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前妻小美(化名)離婚後,因故不滿,竟在個人臉書上張貼前妻的英文履歷,並痛批「婚內出軌夠髒了」、「來看看你造假的履歷」等語,雖然貼文僅設定給10多位共同好友觀看,但前妻事後得知憤而提告。新北地院審結,認定阿德觸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南投縣議員陳玉鈴和草屯鎮民代表簡百聰去年5月角逐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競選過程中,簡設置大型看板質疑陳涉五互集團吸金案,陳則提告加重誹謗罪。陳玉鈴4日po出判決書,南投地方法院依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簡4月有期徒刑,表示相關不實指控已被法院駁斥;簡則表示已提供新事證上訴,證明清白。
南投縣議員陳玉鈴和草屯鎮民代表簡百聰去年5月角逐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競選過程中,簡質疑陳涉吸金案,陳則回擊不實指控而提告。陳4日po出判決書,南投地方法院依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簡4月有期徒刑,表示相關不實指控已被法院駁斥;簡則表示,已提供新事證上訴,證明自己清白。
抖音(TikTok)有72萬粉絲的知名直播主「熊澤KRIS」遭陳姓前女友在網路上連發多篇貼文,指控他「騙財騙色騙感情」、「假戀愛真斂財」,甚至痛罵他是「無敵沒良心的垃圾」。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女在網路散布不實指控已構成「加重誹謗罪」,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罵「垃圾」部分,法官認為屬感情糾紛中的情緒發言,不構成公然侮辱,此部分判決無罪。可上訴。
高雄市許姓男子去年過年期間,至小港區住家附近彩券行玩刮刮樂,自以為中了大獎10萬元,至櫃台兌換卻僅獲1千元,憤而指控店家詐欺及侵占,檢方偵辦後認定店家並無不法,最終不起訴,許男竟持噴漆到店家,塗寫誹謗字句並撒冥紙洩憤,遭法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傅姓男子去年借1萬元給女網友追討不成,竟在網路社群貼文稱女網友「把我封鎖了,她會用各種理由說法麻煩你幫忙」,「她會說幫忙她用炮抵什麼的,也不可能」,指女網友「願以性交易抵償債務但又未兌現」,女網友怒告傅男誹謗,高雄地方法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傅男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
新黨前立委謝啟大2023年在「新黨群組」指摘同黨黨員楊世光炒股票,楊自訴謝加重誹謗罪,一審認定謝啟大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3月,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謝無罪。
嘉義某大學教授對兒子班導師的管教有爭執,拿錄音筆給兒子帶到學校使用,但兒子並未錄音,教授向校方投訴,班導師遭調離該班後在line群組po文「嚇到不敢出門、無法入睡」等語,教授提告,班導師被起訴誹謗罪,但嘉義地方法院認為班導師是抒發心情,屬言論自由,判無罪。可上訴。
曾任職彰化基督教醫院1名楊姓醫師,2年前以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之託為由,在LINE群組張貼「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問卷共有15題,陳穆寬認為內容諸多不實提告,彰化地院近日審結,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涉嫌妨害名譽,刑事部分盛遭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後,羅提民事求償,最高法院認為,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且盛也未經合理查證,製作內容不實影片,侵害羅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刑事部分盛被判處拘役50天,民事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盛也未經合理查證,侵害羅女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羅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針對判決,盛竹如太太也做出回應了。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刑事部分盛被判處拘役50天確定,民事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盛也未經合理查證,侵害羅女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羅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
農業部前部長長陳吉仲不滿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及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指控他是抄襲慣犯,提起刑事自訴,一審將張及楊各依共同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凌濤判處拘役55天,都可易科罰金,上訴後,二審判決3人無罪確定。
台中陳姓女粗工不認識被網民封為「最正馬尾女警」的桃園林姓女警,卻在2022年5月間於社交網站Dcard、臉書「靠北police」社團上貼文,以「公主病」、「花瓶、無腦」詞彙辱罵林女,台中地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處陳女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
家住宜蘭的林姓男子在2020年向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告白無果後,心生不滿跑去恐嚇及辱罵對方遭判刑,未料林男仍不知悔改,連續4年瘋狂騷擾小美,大開分身帳號,狂傳訊息辱罵小美是「死妓女、垃圾酒店妹」,還假冒小美本人去交友聯誼社網頁貼文約砲,更自印多張聲稱小美可以被摸奶的傳單,塞到小美鄰居家信箱。新竹地院再依恐嚇罪等罪嫌判刑。
新竹縣前議員連郁婷2021年在粉專貼「滿門嬰烈鄭太太」、「施虐的嬰兒照護員,已經被起訴是事實」等文字,指謫時任行政院顧問鄭宏輝之妻為負責人之產後護理之家,有故意虐嬰之事,一審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將連女判刑3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她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為適當評論,逆轉改判無罪確定。
陳姓女子與江姓女子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陳女竟多次發送訊息或貼文、貼限動,表示要燒死或砍死江女,或是要把江女「切成千張豆腐紙拿去給火鍋店賣」、「剁碎大火快炒撒在路邊餵野狗」,新竹地院法官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保護管束期間兩年內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1名賴姓男子買Dcard帳號發文,稱被台中某醫美診所陳姓院長除毛時燙傷私處,但實際上賴男並未去除毛,法院刑事庭以他沒實際就診,只為推銷其他診所不惜捏造事實,依誹謗罪判拘役55日;民事庭再判賴男應給付陳姓院長1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命他應將被判拘役的判決PO上Dcard 30天,以回復陳姓院長名譽,可上訴。
《自由時報》指控國內電視台政論節目內容,有大陸官媒駐台記者「盯梢」,官方調查中。2018年作家洪博學撰文誣指小吃店只能看中天新聞,後來洪的撰文內容被法院認定是「假消息」,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定讞。中天另提民事訴訟,去年高院更一審認定,洪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而侵害中天名譽,判洪須刪除文章,並在《民報》刊登判決要旨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