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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間美術教室爆出性騷擾事件,中年呂姓狼師遭控在課堂上,利用教師身分,分別對三名國中女學生伸出狼爪,女學生開始不敢報警,在長期不堪受辱向社工求助才揭發此案。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職場驚爆惡狼主管性侵未遂案!某醫療器材公司許姓已婚男主管,竟趁部門聚餐後,假借酒醉留宿酒店,對同床女部屬伸狼爪,不僅強行熊抱、襲胸摸臀,更壓身企圖性侵,嚇得被害女子崩潰哭喊「救我!」法院認定惡行重大,重判2年6月徒刑。可上訴。
蔡姓男子於今年5月底因病,在新北市亞東醫院住院治療,於6月26、27日連續2天,趁女護理師照顧之際,趁機襲胸、摸臀。女護理師報警處理,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台中一名26歲男子阿德(化名)假意護送酒醉的女性友人返家,竟趁對方昏睡時伸出狼爪,從腹部、胸部一路摸到大腿、私處,甚至強吻得逞。被害人驚醒後隱忍不發,未料色狼食髓知味,上完廁所回來竟二度襲胸摸臀,被害人忍無可忍抓住褲頭反抗,色狼才罷手。台中地院審結,依乘機猥褻罪判阿德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東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女性友人A女聚餐飲酒後,竟趁送對方回家時「獸性大發」,強行親吻、撫摸胸部及臀部,甚至企圖性侵,所幸A女激烈反抗並警告「要告訴別人」,阿德才罷手離去。案經台東地院審理,法官認定他涉犯《強制性交未遂》,但考量其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輕判1年2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支付賠償金。
呂姓國中特教班男老師,2022年在公車候車亭用手撫摸少女之胸部、臀部,最高法院考量呂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二審審理時才坦承犯行,然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所受損害,態度非佳,駁回上訴,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判刑2年6月定讞。
新竹一名崔姓男子,去年騎機車先後對2名未成年國中女生襲胸摸臀,及2名女性友人性侵,又利用朋友手機,上網購買6次總價4900元遊戲點數,分別被法院判刑,崔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院駁回原審判決,因累犯,加重量刑,合併執行9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北市一名吳姓男子今年7、8月間,多次在大安區仁愛圓環附近隨機往被害女子胸部或臀部偷摸一下後隨即逃離現場。警方陸續接獲約10起報案,調閱監視器發現都是吳男所為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將吳男拘提到案,並以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今(30)日依性騷擾等罪將吳男起訴。
嘉義一名林姓男子,因在醫院開刀住院期間對護理師伸鹹豬手,被依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認定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平時靠擺攤賣棉花糖的68歲林姓男子,假借要教2名女國中生製作棉花糖,趁機摸背、屁股,還用手肘偷撞胸部,事後還掏150元和麥芽糖「封口」,要求女學生「不要跟爸爸媽媽老師講」,女學生事後報警處理,另名女學生也跳出指控。高雄地院認為,3名女學生指證互有出入,林男強制猥褻證據不足,判其無罪,可上訴。
24歲黃姓男子2020年隨機鎖定女路人搭訕趁機猥褻,不但趁夜推倒快走運動的女子襲胸、摸腿,更在光天化日下對女學生襲臀,女子和女學生事後都報警揪出惡狼,黃坦承不諱,桃園地院依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及毀損等罪,判處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
前立委服務處張姓主任涉嫌在KTV對兩名女記者襲胸猥褻、強制性交,今年初已依2個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8月徒刑;至於性侵部分原被認「未遂」,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昨改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月。據悉,女記者於審理期間一度無法壓抑情緒,數度痛哭表示:「我覺得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沒有自信重新站在攝影機前播報新聞。」
魏姓男子2022年在新北市的車站及百貨公司停車場等地,分別對包括未成年女子及女高中生共9名女子襲胸、摸臀,一審依對少年強制猥褻及性騷擾罪、強制罪等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1年,他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他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部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