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憫恕的搜尋結果,共161筆
台中地方法院自10日起連續3天由國民法庭審理一起殺人案件。洪姓男子與大19歲的李姓女友分手後,因債務糾紛遭李女找鄭姓、高姓男子上門討債,洪情緒失控刺死高男,檢方偵結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洪男,全案預計最快將在12日下午宣判。
台北一名王姓男大生,與友人及A女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飲酒狂歡後,轉往A女士林區租屋處續攤,王男竟趁A女不勝酒力、昏睡不醒之際,伸出狼爪,對A女撫胸指侵得逞。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年,但念在他坦承犯行且已賠償和解,予以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新北市一名葉姓格鬥教練,因對女學員A女心生愛慕,追求未果後竟惱羞成怒,不僅將A女強拉至旅館性侵得逞,事後還不斷以「恨不得殺了你」、「拉你去撞捷運」等恐怖言詞恐嚇A女。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恐嚇等罪,判處葉男有期徒刑2年2月,全案可上訴。
台中成功嶺陸軍施姓中士擔任預財士期間,因投資失利負債逾300萬元,竟2度侵占軍方款項共7萬2681元。事後雖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但所犯是本刑10年以上重罪,台中地院審理後3度減刑,最終依現役軍人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應執行刑2年7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陸軍一名上尉彈藥官阿國(化名),為圖省事竟動歪腦筋,私刻長官印章、偽造軍方「彈藥異動清單」共99張,只為加快簽核作業流程。法院認定他違反軍紀,行為嚴重損及軍中文書公信力,依《陸海空軍刑法》與《刑法》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另須繳4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北市一名21歲王姓男子,去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探探」結識一名就讀國小的女童,他明知對方是未滿14歲的稚嫩花朵,竟罔顧法律,將女童帶回住處性侵得逞。事件因女童事後身體不適就醫,向父親哭訴全案才曝光。士林地院審結,依對於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
台北一名就讀大學的甲男,在112年晚間與女同學A女及友人同行途中,竟於北市南港區巷弄內,獸性大發,先強拉A女的手觸碰自己的生殖器,見A女抗拒,更變本加厲,強行壓制A女頭部欲逼其口交。所幸A女極力掙扎,加上有路人經過,甲男才倉皇罷手,惡行未能得逞。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甲男有期徒刑1年7月。可上訴。
苗栗地院審理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名薛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兩人進而交往,薛男卻在明知少女可能未成年情況下,與少女發生11次性行為,甚至讓少女產下一子。案經苗栗地院審理,薛男被依11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各處1年8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但法官予以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甫結束國慶連假,此刻吾人緬懷114年前辛亥革命先賢使中國告別數千年封建人治,迎來民本共和,並引入現代法制框架。然一世紀倏忽而過,中華民國仍困於徒具形式的「法制」窠臼,「法治」仍原地踏步。近日一樁個案見微知著,不勝唏噓。
甫結束國慶連假,舉國歡慶雙十佳節。此刻,吾人緬懷114年前辛亥革命先賢,使中國告別數千年封建人治,迎來民本共和,並引入現代法制框架。然當此際,一世紀倏忽而過,中華民國仍困於徒具形式的「法制」窠臼,「法治」仍原地踏步。近日一樁個案,見微知著,不勝唏噓。
台北一名年輕的謝姓鋼琴男家教,驚傳利用教學之便,對一名未滿14歲的國小女學生強制猥褻得逞,造成女童身心嚴重創傷。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謝男雖遭重判2年有期徒刑,但法院審酌他事後坦承犯行,並以天價180萬元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最終予以緩刑5年之自新機會,全案仍可上訴。
嘉義1名有2次酒駕及1次過失致死前科的翁姓水電工,去年8月15日中午在工作中喝保力達藥酒後,傍晚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撞倒黃姓婦人傷重不治,呼氣酒測值高達0.91,一審國民法官庭重判7年10月徒刑;他上訴辯稱現場光線昏暗、視線不良,台南高分院法官認定他不知悔改,3度酒駕肇禍,甚至致人於死,惡性不輕,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台南市一名林姓男子,與前女友A女分手後,竟於去年6月凌晨,在A女住處床上,獸性大發,無視對方反抗,強行壓制、狼吻並舔胸,更進一步指侵得逞,甚至企圖性侵,最終因A女極力掙扎才未能得逞。案經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年9月,緩刑3年,但須支付高達80萬元的賠償金,並接受保護管束與法治教育。可上訴。
新竹外號「魟魚老師」的體操社團林姓指導老師,被控在寒暑假營隊以手戳、生殖器磨蹭臀部等方式猥褻多名孩童,被害兒童年齡介於7歲至11歲之間,林男分別對5名兒童多次為強制猥褻犯行,更拍攝身分不詳男童之性影像,台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審認定,依加重強制猥褻、製造兒童性影像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
高雄某矯正機構驚傳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名蔡姓受刑人竟趁同房男室友服用安眠藥熟睡、無法抗拒之際,大膽以手猥褻其生殖器,甚至口交性侵得逞。被害人醒後發現受辱憤而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
雲林縣虎尾鎮2023年發生的「挖喉驅魔」命案,29歲陳姓男子被母親李姓女子挖喉嚨試圖幫他「驅魔」,導致他窒息死亡,最高法院認為,李女手伸入被害人的口腔內,進行所謂驅魔,平白剝奪被害人之生命,難認有何顯可憫恕之處,不符合減刑要件,依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定讞。
陳姓女子因長期照顧父親,經濟、心理壓力龐大,2023年1月以椅腳或徒手毆打父親,導致父親病發橫紋肌溶解症等症狀後死亡,被依家暴傷害致死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除了照顧罹癌父親外,還需負擔家中開銷與醫療費,心力憔悴,且對犯行坦承,符合「情堪憫恕」減刑條件,量處4年9月徒刑。可上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前北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輕生,案件送交檢調調查,新北地檢署偵辦過程中另發現謝宜容涉嫌不法採購禮品與辦公室裝潢,偵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天(18日)宣判,處4年6月徒刑,可上訴。
80多歲唐姓退休男老師去年底探視患失智症長期臥病、喪偶,年齡相近的退休女老師,竟對她親吻、摸胸及擁抱,拉開自己褲子拉鍊露出生殖器,強拉女老師的手撫摸並稱「很好摸喔、你摸、就會長大了」,再強摸女老師下體。審理時他抱著50萬元到法庭請求和解,被女老師的監護人拒絕,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6月。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023年透過IG認識一名喜愛跑山的A女,兩人相約去年10月一同騎車跑山,沒想到張男竟趁A女到自家等待時,色心大起,強抱A女上床試圖性侵,只因A女奮力抵抗才未得逞。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張男1年10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