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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2日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第2次會議,會中除了提出三方案,以強化校園安全,也包含外界最關心的維護教師管教權部分,其中增列教師「阻卻違法事由」,意思就是在教師保障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時,可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為難狀況,當下如出手阻止則不予處罰,概念與自我防衛類似。相關規範預計下周就會函發各校,2月開始的新學期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