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逃刑責的搜尋結果,共11筆
嘉義謝姓女子曾是劉家的媳婦,擔任夫家鐵工廠的出納、會計,卻涉嫌盜用公章偽造57張支票共1169萬餘私吞己有,劉家7年前發現謝女侵占公款,遲至2年前提告,侵占罪已逾6個月追訴期,法官依偽造有罪證券罪判謝女4年2月徒刑。可上訴。
高雄市某托嬰中心數年前遭家長通報虐嬰,社會局與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有7名幼兒遭托育人員以捏臉、打手、打背等方式,造成多處瘀青與挫傷,社會局勒令相關托育人員立即退出托育崗位,兩人也先後離職;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傷害罪起訴,但法院審理期間,因被告與家長達成和解,法官依告訴乃論程序裁定不受理公訴,可上訴。
78歲余姓老翁前(19)日駕車行經三峽北大國小,轎車暴衝,當場撞斃3人,其中2人還未滿13歲,全台譁然;交通部修正高齡換照年齡,從75歲下修至70歲。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認為,這是一個對的方向,希望相關單位能嚴格把關換照過程。針對肇事駕駛賠償事宜,侯則說「該究責就究責,該實行假扣押就實行假扣押」。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條文修正案,增訂棄保潛逃罪加重可關3年,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最重判5年;而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也肯定修法通過,稱司法權貴必須終止。對此,媒體人陳揮文狠酸,當事人就已棄保潛逃了,「還在乎加重關3年嗎」?他批這種法是打假球,訂了沒用;因為棄保潛逃重在預防,要把「漏洞補起來才對」。陳揮文並酸「漏洞」其實很明顯,但為何不修法補好?他給出「暗黑答案」。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棄保潛逃加重可關三年,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向法官、檢察官等不法關說,最重判五年。
高雄73歲翁張介宗涉嫌殺害75歲黃姓大嫂、74歲張姓婦人與71歲趙林婦人且分屍,檢警持續追查、打撈遺骸,但3人頭顱、內臟,以及作案凶器尚未被尋獲,難讓張嫌認罪,不過,20年前的一起「無屍命案」,雖然仍未尋獲受害者遺體與作案兇器,但檢警透過科學證據,讓兇嫌難逃刑責,遭判無期徒刑。
澎湖一名機車騎士,20日下午2時許騎車行經203號縣道許家村路段前,疑因超車不當而擦撞前方雙載的機車致失去平衡,在馬路上連車帶人滑行10餘公尺,安全帽也噴飛,幸後方遊覽車駕駛保持適當距離並機警反應閃過,才未慘遭枉死輪下。
因犯殺人未遂案件在基隆南光醫院受監護處分的簡姓男子,19日逃逸,22日簡男落網,經基隆市衛生局調查,確認醫院延遲逾4小時才報告警察機關,認定違反《精神衛生法》,且引發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風險及恐慌,從重裁罰9萬元罰緩,並督促其加強病人照護及管理。隨簡男落網,基隆檢方24日依脫逃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近年屢爆棄保潛逃案件,國民黨立委17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應修法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並註銷潛逃者所持護照,堵上現行法制缺口,落實人民所期待的司法正義。綠營則表示,對修法態度開放,但須符合社會最大共識。
近年屢屢發生犯罪棄保潛逃案件,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吳宗憲、羅廷瑋今聯合召開「制定棄保潛逃罪,終結詐騙刻不容緩」記者會,呼籲應立刻修法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並註銷潛逃者所持護照,堵上現行法制缺口,落實人民所期待的司法正義。
中市販毒集團主嫌莊男,是大陸網紅潘周聃的粉絲,在通訊軟體微信冒用「潘周聃」為暱稱及代號,聯繫成員莊及賴男販毒、招募陳男當運毒交易。莊在住處社區大樓電梯內接頭補貨,台中市刑大去年7月循線逮捕莊等4人,查扣毒咖啡及愷他命500多包,電梯監視影像成為「鐵證」,檢方去年底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販毒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