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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適用比例的搜尋結果,共65

  • 期交所 調高金居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7日調高金居期貨契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本次調高係金居(8358)經櫃檯買賣中心於5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6日至19日。

  • 期交所 調高中工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6日調高中工期貨契約(HH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中工(2515)經證交所於4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5日至18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中工期貨契約(HH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6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 華邦電、金居期 保證金適用比例調高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22日調高華邦電期貨契約(FZF)及金居期貨契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華邦電(2344)及金居(8358)分別經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於20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月21日至11月4日。

  • 華邦電期貨、金居期貨 保證金調高

    華邦電期貨、金居期貨 保證金調高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22日調高華邦電期貨契約(FZF)及金居期貨契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華邦電(2344)及金居(8358)分別經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於20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1日至11月4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華邦電期貨契約(FZF)及金居期貨契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2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月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 《期貨》期交所調高華邦電、金居期貨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在114年10月22日調高華邦電期貨契約(FZF)及金居期貨契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

  • 期交所調整24檔期權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16日公告調整宏達電期貨契約(HCF)、南亞科期貨(CYF)、欣興期貨(IRF)、景碩期貨(IXF)、力積電期貨(QZF)等22檔股票期貨契約,及宏達電選擇權契約(HCO)、欣興選擇權(IRO)2檔股票選擇權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1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 群聯期、小型群聯期 今調高保證金適用比例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4日調高群聯期貨契約(NWF)、小型群聯期貨契約(QN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本次調高係群聯(8299)經櫃買中心於9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月13日至27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群聯期貨契約(NWF)、小型群聯期貨契約(QN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 美時期貨保證金適用比例 今調高

    美時期貨保證金適用比例 今調高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3日調高美時期貨契約(SA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

  • 《期貨》期交所調高美時期貨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10月3日調高美時期貨契約(SA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

  • 南亞科、環球晶期貨 保證金適用比例調高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24日調高南亞科期貨(CYF)、環球晶期貨(OWF)及小型環球晶期貨(PB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南亞科(2408)及環球晶(6488)分別經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於22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

  • 期交所 調高聯亞保證金適用比例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23日調高聯亞期貨契約(OT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本次調高係聯亞(3081)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9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2日至10月7日。

  • 群聯 上調期貨保證金

     群聯(8299)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6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9月17日至10月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8日調高群聯期貨契約(NWF)、小型群聯期貨契約(QN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

  • 《期貨》期交所9月18日調高群聯期貨契約、小型群聯期貨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於114年9月18日調高群聯期貨契約(NWF)、小型群聯期貨契約(QN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1.5倍。

  • 聯亞期上調保證金適用比例

     臺灣期貨交易所宣布,26日調高聯亞期貨契約(OT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本次調高係聯亞(3081)經櫃買中心於22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8月25日至9月5日)。

  • 列入處置股 聯亞期保證金適用比例調升2倍

    期交所宣布,26日調高聯亞期貨契約(OT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本次調高係聯亞(3081)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14年8月22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14年8月25日至114年9月5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聯亞期貨契約(OT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14年8月26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4年9月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 聯茂 今起上調期貨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25日調高聯茂期貨契約(KB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並至9月4日恢復。本次調高因聯茂(6213)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於21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2日至9月4日。

  • 期交所上調聯茂期貨保證金 25日實施

    臺灣期貨交易所將於8月25日調高聯茂期貨契約(KB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並至9月4日恢復。本次調高因聯茂(股票代號:6213)經證交所於8月21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8月22日至9月4日。

  • 台玻、長興期貨 上調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21日調高台玻期貨(KUF)及長興期貨(QO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

  • 台玻、長興列處置股 期貨保證金調高1.5倍

    期交所21日調高台玻期貨(KUF)及長興期貨(QO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為台玻(1802)及長興(1717)經證交所19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台玻處置期間為114年8月20日至114年9月4日,長興處置期間為114年8月20日至114年9月2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台玻期貨 (KUF)及長興期貨(QO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21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等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台玻期貨(KUF)於114年9月4日,長興期貨(QOF)於114年9月2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 期交所上調金居期貨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將於20日調高金居期貨契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於9月1日盤後恢復。本次調高金居(8358)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8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8月19日至1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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