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高為台玻(1802)及長興(1717)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9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台玻處置期間為8月20日至9月4日,長興處置期間為8月20日至9月2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台玻期貨(KUF)及長興期貨(QO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21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等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台玻期貨(KUF)於9月4日,長興期貨(QOF)於9月2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台玻期貨、長興期貨原始保證金適用比例由13.5%調整至20%;維持保證金10.35%調整至15.53%;結算保證金由10.00%調整至15.00%。依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恢復日順延執行。
台玻、長興期貨 上調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21日調高台玻期貨(KUF)及長興期貨(QO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