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帝王为了维持社会秩序,推出许多严刑峻法,还会让犯人在行刑之前,先游街示眾,并在公开的场合处以刑罚,每个要被斩首的犯人背后,还会插上一块木牌,最主要是为了确认犯人身分,避免冤死的状况,同时也给围观民眾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
根据《澎湃新闻》报导,春秋时期开始,执行死刑时旁边都会有监督的官员,称作「监斩官」,他们会在规定的时间前,把犯人从牢中带往刑场,押送的方式也有一定的规范,比如乘坐露车(无遮蔽物的车子)、带三械(项械、手械和足械),以及将犯人的姓名和罪名写在手械上,称作「明诰」,到了明清时期则改是写在木板上,并插在犯人背后,俗称「亡命牌」。
无论「明诰」或「亡命牌」的作用都是一样的,第一是为了让围观群眾知道,这名犯人是因为犯下了什么罪才被处以极刑,藉此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第二是为了防止出现错误,如果发现犯人和牌子上的名字并非同一人,就可以及时制止。
除此之外,在执行死刑前,通常会允许犯人和家属进行最后的道别,这时监刑官需要仔细观察,避免杀错人。元朝马端临在《文献通考》记载,南宋绍兴十八年(西元1148年),就通过这种方法制止了2次错误,一次发生在抚州,原本受刑人为李四,押上刑场的却是李四闲;另一次则发生在泉州,本来受刑人是陈翁进,却错把陈进哥押上刑场,多亏亲属和犯人诀别时提前发现,才能把人从鬼门关前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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