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国税局长许慈美指出,明年第一季依循法规开立云端发票的境外电商仅美商iVenue(1月1日起)与Google Play(3月1日起)。而Uber、Apple、Facebook、Expedia等皆为明年7月后。

境外电商跃跃登记我国税籍,截至今年10月25日止,已受理94家境外电商申请核准办理税籍登记,家数部分较日本85家还多,而申报营业税销售额合计964.85亿元,缴纳营业税合计41.67亿元。

不过,许慈美指出,目前国税局以年营收在48万元以上查核标准筛选下,发现仍有14家跨境电商达标却未登记税籍,国税局、法务部与NCC正研拟开罚方式,并请外交部发函提醒。若协商完成,许慈美表示,国税局可能将採用营业税法第51条未确实登记税籍报缴,勒令14家境外电商业者在台停业。

一般而言,若企业未开立发票,按照营业税法48条、52条与税捐稽徵法第44条规定,可裁处五倍以下罚锾,最高为100万元,一年内经查获达三次者,国税局可要求业者停止营业。因此,部分国内电商业者抱怨,境外电商来台可两年都在「辅导期」,不用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额,等于是境内、境外两种电商处于不公平竞争态势。

对此许慈美回应,台湾的营业税制较为复杂,外商要适应须一段时间,加上设置云端发票载具系统须考量企业规画时程,通常约为一年半左右,因此才会额外给予明年一年的「免罚期」。许也提醒,未来境外电商除了对消费者开立一般销售发票外,该类电商与国内合作业者部分皆须开立B2B的三联式统一发票,记载销售金额、买受人、统一编号、营业税等,否则会涉及短漏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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