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议员林威志涉嫌诈领助理费约50万元,台东地检署检察官指挥调查员25日搜索林威志住处,并传唤包括他在内12名被告及证人连夜侦讯,26日以有串证之虞等理由声押,经法院裁定100万元交保,他已缴清获释。

台东地检署26日上午表示,由邱亦麟等6名检察官採团队办案方式,25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东县调查站21名调查官,同步针对林威志议会办公室、服务处及住所等4处搜证,调取相关檔卷后,随即查扣相关文件、行动电话等物品。

检方同时传讯林及相关证人共12名;经漏夜侦讯,认定他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以及《刑法》第214条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重大,且其所犯的是重罪,认定有逃亡及勾串证人之虞,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故于26日当庭逮捕,向法院声请羁押。

经台东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罪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准予林威志具保100万元,林交保获释后随即神隐,手机也不接,无法取得他的回应。

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曾扬岭表示,经初步调查林威志涉嫌诈领费用金额估计为50万,等待收到法院裁定书后,将研议是否提出抗告,并且会持续扩大深入追查侦办。

据了解,林威志2018年由台东市民代表转战县议员,原为无党籍、后入籍国民党,地方关系良好。在议会11月定期会也对光电、美丽湾、焚化炉议题提出质询,被政坛视为参选下届台东市长的明日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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