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金明年1月5日前就要进行独董召开审计委员会及全体董事会等两大程序,决议是否支持日盛金的股东应卖富邦金的公开收购。
据了解,第二大股东,但具有左右新生意向权力的建群集团倾向不应卖,且经过双方律师重新检视当初的合约内容,即使富邦金公开收购,但合约仍有一定的拘束力,使得新生银行的决定将和建群集团同步,加上日盛金内部已如火如荼筹组工会,种种迹象显示两大股东可能在董事会作成不应卖的决议。
新生银行在公开收购应卖与否的决定是否可与建群集团「脱鉤」,主要是十年前双方的合约订有二大但书,其一是不论建群或新生,要出售股权之前须告知对方,且必须要对方同意,若新生要卖股,则建群将有优先承购权;二是若建群的持股部位从现有约24%的水准「降到一定程度以下」,则新生卖股不需经由建群同意,但在此之前,新生要卖股仍须建群点头。
知情人士指出,当年这纸合约,并无「公开收购可例外」的只字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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