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和先进光缠讼多年,因先进光涉及侵害大立光着作权及营业秘密案,大立光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一审判决先进光须赔付大立光15.22亿元,先进光不服提起上诉,惟二审结果出炉仍维持原判,意即先进光仍须赔付大立光15.22亿元,以先进光现有股本11.15亿元换算,每股仍须认赔13.65元。

对于二审结果出炉,先进光在获悉此事时仅低调表示,本判决并非确定判决,仍可提起第三审上诉,先进光仍将继续委请律师处理后续诉讼程序,目前所得资讯,该事件未对公司财务及业务造成影响,儘管如此,市场仍对此利空有感,将先进光股价打落跌停,与前二个交易日连飙二根涨停,形成明显对比。

对于二审判决出炉,大立光表示,过去几年大立光一直在向先进光喊话,希望可以径行和解,但先进光一直未正视此事,也未提出有诚意的和解方案,为捍卫公司权益,大立光不得不依法选择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如今司法还给大立光公道,若取得15.22亿元罚款,大立光将会将其投注于公益,继续捍卫台湾的智慧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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