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通知」是基于2020年7月公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不仅将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并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新规将于2022年元旦正式上路。
外界最为关注的「三道红线」,一是出资比例,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双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是贷款余额上限,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贷款余额,不可超过该行一级资本净额25%;和全部合作方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三是经营地域限制,「通知」要求地方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只能服务当地客户,不得跨地开展相关业务。
由于互联网贷款商业模式的特性,已成为获客能力、技术能力较弱的区域性中小银行的发展主力。惟部分区域性银行为拉拢异地客层,但对异地管理的能力又不足,扩张信贷规模的同时无疑加剧金融风险。尤其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监管政策,加上资讯不对称,形成业务套利空间。新规不仅透过资本约束来限制互联网贷款规模的无限扩张;贷款余额25%、50%的上限就是避免银行过度依赖平台,造成业务风险过于集中。可以预见的是,新规势必导致互联网贷款业务大幅缩水。
国盛证券测算,截至2020年底,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净额整体规模约人民币(下同)19.26兆元,假设全部与一家互联网巨头合作,按「贷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的比例粗略估算,商业银行发放贷款预计不到5兆元。
考虑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的因素,其促成的联合贷整体规模预计不超过7.14兆元。
此一估算已是市场规模「天花板」。实际情况上,净资本规模较大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在联合贷款业务的占比不会达到如此高的占比,也就是说相关业务将大幅缩水。
中泰证券研究所所长戴志峰认为,在禁止跨区经营的政策下,地方性银行可提供贷款的目标客群将明显减少,所释放的贷款需求将由股份行、互联网民营银行和法人直销银行等承接。此外,一级资本净额更大的银行能承接更大的互联网贷款规模。可以预计的是,互联网贷款的模式将从区域性银行向全国性银行(股份行、国有大行)转移。
部分大陆金融圈人士认为,虽然新规对金融机构造成不小影响,但长期来看,亦是提高互联网平台的监管要求,对整体市场发展仍是利多。该人士称,过去互联网贷款因市场规则未统一,加上监管仍属空白,这些流量平台依赖银行资金赚足了钱。而且银行既出资,又得承担风险,却没有议价权。实际上,在前述「办法」公布之前,市场早传出互联网龙头平台在收费定价相当强势,银行陷于被动局面。
戴志锋指出,距离正式上路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地方性银行仍有时间加速调整业务战略。后续互联网贷款的合作银行料将向大型银行集中,资产方和资金方的权利义务与议价能力将更加对等,且平台向银行收取的信贷服务费率也可能有所下降。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