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Amazon)的子公司Audible,其经营特色便是如同「有声书」的模式,由Audible邀请书的作者,畅聊创作心得,也会将着作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念出来;同时,Audible于2019年7月推出的新功能,标榜经由Audible的技术,能让听者于听的同时,能于App上同时看到文字。
儘管Audible强调,此功能不影响阅读传统实体书或电子书的体验,但有7间传统出版业者仍认为Audible此举已违反了美国着作权法,而对Audible提起侵权诉讼。
近期,《镜周刊》旗下的《镜文学》,也推出其Podcast节目《镜好听》,内容相当丰富,其中规划了有声书的单元,是由镜周刊自行培训15名声音主播,与出版社合作制作,同样具有将着作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念出来的特色,让听眾无须阅读实体书也能了解着作内容。并因《镜文学》已有其长期累积之作品量,因此在授权问题上,有其先天之优势基础。
在电视节目、直播、广播、Podcast朗读他人之着作,应属于我国着作权法中之公开口述行为,亦为使用他人着作之样态,应获得着作人之授权后始得为之。因此纵算出版者已获得着作人授权其重制出版,倘要公开口述其语文着作,则仍应另行取得着作人之授权,反之亦然。
于前述Audible案中,Audible即便有取得着作人公开口述的授权,但若该语文着作之重制权已专属授权予出版业者,那么Audible与着作人进行之公开口述行为,其App所显示之文字便不得侵害出版业者之重制权;而镜文学固因本身已具有相当数量作品之版权,则在推出有声书同时,仍应注意相关的授权是否完整。
由国内外案例观之,若是无出版业基础之电商,欲跨足Podcast或专属APP朗读语文着作,则其除须获得着作人对于公开口述之授权外,于使用语文着作时尚需十分审慎;相对而言,倘系原已有出版业基础之业者,再发展Podcast,则其对于产品内容能够有更大的发挥空间,或许将来我们就不再是在咖啡厅里翻着手上的书籍阅读,而是可望着窗外美丽的景色「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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