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市2、3月再传建案开卖即完销,受到行政院消保处、内政部地政司关注,新竹县政府消保官靳邦忠日前了解,发现媒体刊载3月开卖即完销建案的照片为2018年旧照,另案则以10万付定买总价逾2000万的建案,靳邦忠呼吁,建商勿影响公平交易市场,违者最高可处2500万元。若买方转手红单,依据新通过的法规,每户可罚15万至100万元不等罚锾。
某建商日前在自强南路推出76户新案,开卖当天即传出完销,且有媒体报导当天盛况,靳邦忠实际了解后发现,媒体刊登照片为2018年12月底的旧照,经询问建商后,建商也在2小时内请媒体下架报导。
另案则是今年2月开卖的建案,总户数共110户、总价达2400万至2800万,也传出销售当天即订购一空,不过靳邦忠也质疑,总价数千万,预购订金竟仅付10万,驻场负责人解释,未来还要正式签订合约付定金,让靳直言:「等同尚未正式卖掉1户!」工务处也质疑若真完售,为何还需要盖样品屋?业者称样品屋还没盖好,消费者就先预订,但「也有可能有几户会退」,因此仍须盖样品屋。
靳邦忠要求建商应于15日之前将购屋证明单交予地政处案件核实,而非採用「红单」,他说依照新通过的平均地权条例47条之3,已向建商签约的消费者,未来不可将红单转让给第3者,若有转让情形,每户可处15万至100万不等的罚锾。
靳邦忠也呼吁,媒体报导前应善尽查证义务,误刊假新闻也会影响公信力并造成社会纷扰。若媒体以过期照片刊登开卖即完销等假新闻,业者还不立即澄清,与媒体合谋增加买气,使消费者衝动购屋,影响正常交易市场,即符合公平交易法第25条的构成要件适用,最高可罚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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