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局指出,康友-KY与安泰银行对于「缴息还款」意见不一,核属事实认定问题,宜由「双方持续沟通」或「透过司法途径解决」。
安泰银行也发布三点声明,一是康友-KY自2020年8月爆发经营危机事件后,该行身为该公司及旗下孙公司之债权银行,即积极与该公司协商并参与债权银行团会议,银行团曾多次要求新经营团队提出具体可行的偿债计画,惟迄今未获其具体正面回应。
二是安泰银基于授信资产之配置及债权维护之考量,系以未折减债权方式出售康友KY孙公司债权,并未有外指贱卖康友KY孙公司资产情事。本案债权之出售对原来之借款人、保证人之履债并未有影响,亦即借、保人仍可续依与安泰银的授信条件对本案债权之受让人清偿欠款。
三是对于康友KY及陈董事长于记者会中对安泰银的臆测与不实指控,保留法律追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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