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香港国安法》而被还押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刚于上周被裁定在前年8月18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昨日又再面对另一案件。黎与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和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因涉嫌于前年8月31日参与另一次未经批准集结而被控。3人开庭后随即认罪,李卓人当庭表示「我认罪但我没做错,歷史将判我们无罪」。
法官胡雅文最终裁定,案件延后至下周五(16日)下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与黎智英等人涉及「818」案一同判刑。检方要求法官撤销各被告保释,法官最后批准3人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须交出旅游证件期间不准离港。黎智英因涉及另一国安法案件,须继续还押。
检方于庭上读出双方同意案情,并播放多段现场片段佐证。指前年8月民阵申请8月31日在中环集会并游行至中联办,遭警方禁止,上诉亦被驳回。其后有市民在未通知警方下,以宗教活动为由发起游行。当日,3名被告连同大批游行人士在修顿球场内聚集,李卓人手持标语,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及虽然警方禁止游行,但市民有权游行;杨森带领群眾高呼「香港人加油」及反修例相关口号等。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表示,黎智英虽有参与集会,但集会属当时期少数和平的活动,黎在案中非带领角色。杨森指自己「认罪但不认错,亦不求情」。愿意以身试法,以和平方式作公民抗命,并愿接受法律刑责。旁听席有人随即鼓掌,被庭内保安阻止。
李卓人称,这次认罪是不希望浪费法律资源,但会就「818」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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