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吸食电子烟现象日趋严重,在中央法令未出炉前,各县市纷推自治条例加以约束,继嘉义市本月14日施行后,《嘉义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也将在7月20日上路,县府卫生局强调,有了自治条例,就能走出无法可管的窘境。
《嘉义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14日施行,为云嘉南地区第1个施行的县市,嘉市卫生局副局长廖育玮说,为让业者有缓衝期,卫生局经过长达半年的宣导才实施,上路至今10多天,仍以劝导为主,还没开出任何罚单。
至于嘉义县《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共11条文,今年初经县议会三读通过后,6日获卫福部核定通过,将由县府公告3个月,预计7月20日施行,内文主要比照《菸害防制法》,未满18岁不得吸食或持有,于法定禁菸场所吸食,最高罚1万元。
嘉县卫生局长赵纹华表示,《菸害防制法》规范以纸菸为主,为填补菸害防制法修法空窗期,维护民眾与青少年健康,制定《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可积极防堵电子烟的危害。
赵纹华说,凡供应、交付、贩卖电子烟或与电子烟相关器物给未满18岁者,或强迫、引诱孕妇吸食电子烟者,处1万至5万元罚锾,于禁菸场所吸食电子烟者,处2000元至1万元罚锾,届时自治条例上路,卫生局将全面启动查核机制,提醒乡亲避免触法。
卫生局指出,电子烟是全球新兴健康危害议题,除电子烟多含尼古丁、丙二醇、重金属或其他有毒化学物质,易导致上瘾,使用者也可能有致命危险,加上市售来源不明的电子烟,容易添加大麻、安非他命等毒品,更应慎重因应。(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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