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镇19岁吕姓少女未婚怀孕、在家中马桶产子死胎,7旬阿嬷叫吕父帮忙「处理」、丢到前镇河,警消连日打捞未果。高雄地检署认为没有证据认定女婴活产,不构成遗弃致死罪,但吕父和阿嬷一起商量弃尸,被依遗体尸体罪起诉。
吕女父母离婚,和父亲、阿嬷同住,交往2年的男友因诈欺案入监。2020年3月吕女怀孕不敢让家人知道,也不敢去医院,去年12月在自家厕所产下小男婴。
吕女见小男婴生下来没有哭声和呼吸心跳,赶紧呼叫阿嬷来帮忙。阿嬷看马桶里都是血水,只露出小婴儿的头顶载浮载沉,简直吓傻。由于婴儿没有哭声,阿嬷判断应该是死产,于是叫儿子帮忙处理。
吕父将婴儿捞起装进垃圾袋,还放了1块砖头,放在机车脚踏板上、载到前镇河丢弃。侦查时吕家祖孙3人均坦承犯行。检方认为主张丢掉婴儿是吕父和吕女的阿嬷,依遗体尸体罪起诉2人,吕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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