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动保处梁姓动保员,去年3月受理新北市新店区民眾捡到1只「红肩金刚鹦鹉」,觉得毛色特殊,竟意图占为己有,不仅领走鹦鹉,还在三联单不实记载鹦鹉「惊吓死亡」,事后企图以虎皮鹦鹉尸体照片矇骗,因暪不过才交出。北检4日依贪污、偽造文书罪起诉他。为占有1只鹦鹉,恐将面临5年徒刑的贪污罪刑责。
去年3月25日,新北市民眾拾获1只全身绿,仅肩膀红色的红肩金刚鹦鹉,经联繫,新北市动保处派员前往,梁姓动保员向同行的魏姓动保员说,鹦鹉很可爱,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养。
虽然魏再三劝阻,梁却执意要带走,还在救援三联单上登载该只鹦鹉「惊吓死亡」,没将鹦鹉带回。动保处兽医师坚持要看见尸体,梁为掩饰犯行,竟随便找只虎皮鹦鹉尸体照片交给兽医。兽医比对监视器画面,发现2只鹦鹉不同,再追问,梁又推托说「鹦鹉飞走了」。
最后梁见纸包不住火,翌日才把鹦鹉送回动保处。动保处依《贪污治罪条例》侵占非公用财物罪、《刑法》偽造文书罪将梁与魏都移送地检署。
检方调查,三联单等资料都是梁回传,单据虽有魏的签名,但梁承认是他偽冒魏的名义签名;检方认定魏未涉案,起诉梁。
红肩金刚鹦鹉售价约1万元,梁却触犯侵占非公用财物罪规定,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万元以下罚金,并处罚未遂犯,可谓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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