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听某嘴,大富贵」,周姓男子坚信此理,到大陆打拚前将印鑑、帐户交由妻子保管,20年后退休回到台湾,却发现不动产被移转、帐户几乎被提领一空,气得提告妻子要讨回4012万多元。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大部分的款项用于家庭开销,但小孩嫁妆及购屋款未经周男同意,判周妻应返还1029万余元。可上诉。
周男提告主张,他与妻子育有1女1子,因长期在大陆工作,1993年起将身分证、银行帐户及印鑑交由妻子保管,方便她支付家庭开销。2013年退休返台,3年后却发现名下不动产被妻子移转、帐户只剩6992元,要求妻子还钱并说明用途,但妻不理会,只好提告追讨4012万7220元。
周妻辩称,当初丈夫为了保证不会外遇,才承诺将薪资、帐户、印鑑全交给她保管,当时并未限制金钱用途,也没要求提供支出明细。且儿女出国留学、成家、购屋等都需要钱,周男从未反对,现在改口要求还钱不合理。
北院审理时,周男坦承当初确实未约定金钱用途,也没要求报备,「台湾人有一句俗语,就是听老婆的话就会大富贵,所以我太太跟我讲的我都OK」。法官认为,周男会定期返台休假,可利用机会申办网路银行,或委托亲友查帐,却没这么做,显然同意妻子管理家庭经济,法官因此认定返还生活开销、子女教育费无理由。
不过,周妻给女儿517万余元嫁妆购屋,未获周答应。在儿子留学归国后赞助512万购屋款,也从未与周男商量,法官认为这些不在家庭经济合理支出范围内,判周妻应返还丈夫1029万余元、印鑑及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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