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洗钱防制、打击资恐,金管会修法将电支业、外籍移工匯兑业者纳管。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16日指出,金管会已研订相关条文修正案,将依行政程序法规定,于近日内预告,徵求各方意见,目前国内电支业者有九家、而外籍移工匯兑业者有一家申请中未来将纳管。

此次修正的法案包括:「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及「银行业及其他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之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实施办法」。

林志吉指出,「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修正施行后,已开放电子支付机构可经营国内外小额匯兑业务与储值卡(原电子票证)业务,以及开放外籍移工匯兑公司经营外籍移工国外小额匯兑业务。为督导该等机构落实执行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工作,因而修正两项办法,以完备防制洗钱相关规范。

林志吉表示,因应新电子支付条例于2021年7月正式上路,金管会整合电子票证和电子支付业务统计,目前九家电支业者含四家电子票证业者:悠游卡、一卡通、爱金卡、远鑫,及5家专营电支业者:国际连、橘子支、街口电支、欧付宝、简单行动支付,而外籍移工匯兑业务有一家统振正在申请审查中。

本次修正有二大重点,一是将外籍移工匯兑公司纳入该两项办法的规范对象,该等公司办理外籍移工国外小额匯兑业务时,应建立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并执行确认客户身分、纪录保存及可疑交易申报等防制洗钱措施;二是增订电子支付机构应遵循匯款业务之防制洗钱规定。

林志吉表示,本次法规的修正,主要是为落实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ATF)国际规范及洗钱防制法规定。此次的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除将刊登于行政院公报外,亦将于金管会网站刊登。各界如有任何意见,须在翌日起30日内,至金管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网站的「草案预告」网页内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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