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政院引发的驱离衝突,抗争者在司改会律师支持下,共提起8件自诉案控告警察,虽然法院都判决无罪确定,但仍有国家赔偿诉讼中,且台北市警局遭判赔偿111万多元,对照魏扬等人不须负刑责,形成「执法者有事,违法者没事」的荒谬情况。
当年参与太阳花抗争活动,许多参与的律师一跃成为政治明星,有人已入朝担任政府高官、监委等要职,目前律师团由尤伯祥负责带领,仍持续在法院对执法警方求偿中。
律师团对员警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中,最受瞩目的是前立委周倪安等37人因攻占行政院遭驱离受伤,自诉时任总统的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及警政署长王卓钧、辖区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寧,涉嫌杀人未遂等罪。
这件缠讼逾6年的自诉案,台北地院最初认为事证不足,两度程序驳回,经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发回确定后,直到前年北院更二审才进入实体审理;更二审合议庭审结后认为,马英九、江宜桦、王卓钧虽认同警方执法立场,但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则,是由各区负责的分局长按现场状况决定,3人没有直接指挥,也未下令「限时驱离」,不构成犯罪,后来自诉人放弃上诉,全案无罪确定。
周倪安自诉前台北市警局长黄升勇伤害、杀人未遂等罪嫌,歷审也认定黄下达驱离命令是依法令所为,具备阻却违法事由,判他无罪确定;另抗争者对不知名员警、分区指挥官薛文容及杨鸿正等人提告部分,法官都判无罪确定。
刑事自诉外,周倪安等29人要求台北市政府和台北市警局赔偿,前年台北地院一审认为,警察带警械执行驱离勤务合法,但造成民眾受伤,手段违反比例原则,判北市警局赔偿周等人111万多元,引发各界侧目,也打击警察士气,目前该案上诉高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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