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将于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届时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经验的决议》稿。该决议稿如若通过,将是继1945年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歷史问题的决议》,及1981年中共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歷史问题的决议》后,中共通过的第三个歷史决议。

新华社报导,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8日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经验问题。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决定,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订于11月8日至11日召开。报导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经验的决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徵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决议稿提请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

会议还指出,全党必须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常怀远虑、居安思危,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回顾建党百年歷史,中共曾作出两份《歷史决议》。第一份是毛泽东在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上作出的《关于党的若干歷史问题的决议》;主要在厘清中共成立到1936年这段时期歷次政治和路线斗争的经验总结,确立毛思想与路线。

第二份则是邓小平在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歷史问题的决议》;主要针对中共建国以后到1976年文革结束这段时期的歷次思想、政治运动和路线斗争的经验总结。

至于习近平选在建党百年之际,推出第三个《歷史决议》,外界普遍认为,除有承先意涵,对内再次确立习在党内歷史地位,比肩毛、邓。更重要是具有启后意义。

相较前两个决议着重厘清党内路线,在当前中共面临更多外在挑战时,第三个决议除总结百年歷史经验,宣示当前以习近平为核心的路线正确无误,更释放在习的领导下,中共必能顺利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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