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检署女检察官庄珂惠,任职彰化地检署期间侦办2件妨害婚姻案,不但痛斥越南籍阮姓女被告「妳以为台湾是随便妳这样玩」,另命陆籍黄姓女被告当庭裸体、揉乳、勘验下体拍照。司法院职务法庭认定庄女有言语歧视、勘验不符比例原则等违失,19日判罚4个月俸给,金额约60余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庄女2016年侦办阮女被控妨害婚姻案,讯问时批阮女「妳以为每个台湾人都可以让妳戴绿帽子吗」、「妳以为我们台湾是随便妳这样玩,随便妳搞,是不是啊」、「台湾是没有法律是不是啊」。
庄女还批「妳没有骗人家的钱,妳这样子妳告诉我,妳自己有多少钱,妳有本事赚到100万」、「妳赚得2万块不用吃穿,不用租房子,啊然后还可以付学费?」。
另庄女在侦办黄女被控妨害婚姻案中,要求黄女当庭脱光衣物,张开两腿,还要黄用手指打开私处,再叫女法警拍摄照片,庄甚至揉捏黄乳房,让黄吓到流出分泌物。监察院认为庄女行为违反《法官法》及《检察官伦理规范》,提案弹劾,并移送职务法庭审理究责。
职务法庭审理后认为,庄女行使强制处分权,让黄女感到尷尬、不受尊重,不符合比例原则,另在阮女案件中重复强调「台湾」字眼,不当区隔台湾与外国籍人士的差异,也对外籍配偶经济弱势等刻板印象加以歧视指责,不符检察官身为国家公益代表人所应具备的公正、客观核心价值,庄的违失行为伤害检察官形象甚鉅,也损害阮女、黄女对司法的信赖,有惩戒必要。
但职务法庭考量庄女在云林地检署曾侦办诈欺案有功,获嘉奖2次,任职彰检期间也因办理公诉、侦查业务获长官肯定,尚称敬业;案发后法务部2019年5月祭出促其注意、警告惩处后,庄也已调整自身职务执行方式,判罚她现职月俸给总额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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