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6日举办地价税开徵记者会,台北市税捐稽徵处长倪永祖表示,2021年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徵,今年全国平均每户地价税额为10,438元、较2020年10,609元约减少171元。

我国2021年全国地价税开徵户数为866.7万户、年增1.52%,而地价税额为904.8亿元、年减0.11%,呈现户数增加、税额下降情况。而全国自用住宅户数约367万户、61亿元,平均地价税额为1,662元,较去年减少1.5%左右。

财部指出,今年并非公告地价调整年,因此地价税变数多为土地所有权或用途变更影响,也就是非自住用地转为自住地适用优惠税率。

倪永祖分析,因近年房市热销,都更宅与新建案标的多快速销出,导致不少法人土地转为自住且户数增加,例如从单一建商法人持有大笔土地转为自然人多人持有一户自住宅,其适用地价税率可能从千分之55(非自用最高税率)降为千分之2(自用住宅),因此地价税户数增加,但地价税额小幅下降。

不过,倪永祖也提醒,今年地价税缴纳期限为11月30日,依税捐稽徵法规定,若逾期超过二日缴税,民眾需加徵滞纳金,最高将加徵15%,若超过12月30日最后期限将移送强制执行。

我国地价税採总归户制,同一人在同一县市所有土地会合併成一张地价税单,但同一人在不同县市土地则会有多张地价税单。

地价税负是依照「申报地价x适用地价税率」计算,以8月31日土地登记簿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纳税人,向该所有权人课徵全年地价税。申报地价由各县市两年调整一次,而地价税率可分为自用(适用优惠税率千分之2)与非自用土地(税率为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

财部提醒,若民眾要将非自住用地转为自住,须每年9月22日前、也就是地价税开徵日前40天向国税局提出申请,才能变更适用税率。

#地价税额 #适用 #土地 #自住 #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