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主委黄天牧28日表示,花旗(台湾)银行26日已有对外说明,且花旗银员工亦已正式成立工会,依照团体协约法,工会可跟资方进行团体协议,确保自己的工作权;金管会也将待收到花旗银的报告后,会再洽劳动部意见,检视花旗银在标售过程中签署的保密协议,是否违反劳动相关法规。
全国金融业工会联合总会28日亦与金管会沟通,但主要是谈银行理专「递延奖金」的问题,即先前金管会为避免理专为衝刺奖金,乱卖不适合的商品给客户,所以要求奖金要分批给付,但有些银行在理专离职后,又没发生客诉的情况下,拒绝将递延奖金给付给离职员工。
金管会向全金联重申,先前请教过劳动部意见,若员工无过失,银行不发放递延奖金是「不适宜」的。金管会也主张,若观察期已过,销售并没有发生客诉或疏失,「该是员工的奖金就应该给他,不能因离职就不发放」,若有银行被员工检举,金管会就会处理。
至于花旗银在出售资产期间,与国内十多家银行签署保密协订,其中有要求参与查核的银行不得恶意挖角或大量雇用花旗银的员工,造成有银行在最后要发出雇用通知时,考量到适法性问题,拒绝花旗员工,若多家银行依约三年内不得大量雇用花旗银员工或理专,工会认为将损及员工工作权。
黄天牧及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都强调,员工是银行的重要资产,银行应与员工充分沟通,未来金管会在审查花旗银出售案时,亦会要求卖方与买方都要保障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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