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楚茵质询时表示,近来在脸书或是Line购物社团相当多,但多数网路卖家皆未申报税籍,依我国营业税法规定,网路销售货物单月达8万元以上、或劳务4万元以上者,皆需申报营业税籍,财政部应尽快掌握交易事实核课网路卖家税负,以免税基流失。
苏建荣表示,我国近期将预告修正「税籍登记规则」以及「税捐稽徵机关管理营利事业会计帐簿凭证办法」,皆属于行政命令,预告期间为两个月,只要完成预告程序即可上路,但考虑到网路交易人情况,我国也会给予一定缓衝期,初估明年上半年就能正式施行。
新版税籍登记规则上路后,苏建荣指出,商家在社群媒体、代购网上销售货物,贩卖任何商品都必须附上统一编号、名称,国税局也会查核其申报销售额资料,等于是网路版的营业登记。
财政部赋税署则指出,若商家未主动在网站揭露统编与名称等,可能是税籍有登记但未揭露、甚至是未办理税籍登记,两者皆涉及短漏报与逃漏税嫌疑,除国税局例行查核外,民眾也能提供实际证据检举,若国税局查证属实或确实有异常状况将依法追税,检举人即可拿到奖金。
赋税署表示,国税局近年定期检视网路交易案件,查核各脸书购物社团、团购网等交易人,每年大概都能抓到约1、200家未登记税籍网路卖家。
赋税署官员指出,以金流来说,财政部会依照金管会提供的信用卡、电子支付资料採个人归户,确认网路卖家本人销售金额,至于个人帐户全年存入金额若累积达240万元,且一年之中有任意三个月存入笔数达200笔纪录,将符合高频存入标准,我国将认定为潜在的网路卖家帐户并列管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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