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针对1,734位持有十户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囤房大户启动专案查核,全台五区国税局皆对囤房大户发出辅导函,台北国税局17日指出,北市有一位手上持有16房的大户自动向税局申报补缴综所税与利息合计17万元。

依立院财委会决议,五区国税局自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3月间启动「个人间房屋租赁所得专案查核作业计画」专案查核,首要对象是针对持有非自住房屋十户以上者要求申报租赁所得或说明原因。

依我国所得税法规定,房东的租赁所得计算是以全年收取租金收入减除必要损耗及费用后余额为所得额,如果无法逐项列举,可适用财政部颁定费用标准,以租金43%计为必要费用,剩下57%租金才需要计税。

台北国税局表示,近期发出辅导函后,北市有一位持有16房的大户自主向国税局申报补税,该位大户补报约236万元租赁所得,依57%计算应税收入,约135万元属于课税所得,再併入综所税适用12%税率课税,其补缴税款约16.2万元,加上欠税利息等合计约17万元左右,但国税局将逐步检视其补报资料,进一步确认补税金额。

另官员指出,我国除了针对1,734位囤房大户启动专案查核外,也对持有五户以上非自住房屋者启动选案查核,整体查核对象近万人。

依财政部房屋税籍统计,若排除自住屋与无法利用面积如地下室等情况后,全国约有50.2万人持有非自住房屋,也就是潜在的囤房族,其中有1,734人持有十户以上,属于囤房大户。截至今年10月,持有十户以上的囤房大户自动补缴税案件已超过50件。

而我国个人持有非自住房屋五户以上人数约9,400人,扣除掉十户以上重复者1,734人,剩下约7,666人为选案查核对象。针对持有五户以上者,我国採用租税大数据系统筛选,利用金流指标找出涉嫌逃税的案例,再辅导补报租赁所得、补缴综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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