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3日邀集双北等18各县市讨论房屋税差别税率(即为囤房税率),希望其中房价涨幅较大、包含新北的6县市,能比照台北市、台南市依囤房户数订定差别税率,以抑制高房价,新北市目前囤房税为1.5%,对此,新北市税捐稽徵处处长张世玢表示,目前尚在评估中,待资料搜集齐全后再做研判。
台北市自2014年起施行囤房税率,持有非自住用房屋2户以下每户按2.4%课徵房屋税,3户以上每户按3.6%课徵房屋税;台南市《台南市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修正草案,持有5户以下每户按2.4%课徵房屋税,6户以上每户按3.6%课徵房屋税,预计2022年7月上路,目前议会审议中。
张世玢表示,财政部希望新北能参考比照台北、台南订定房屋税差别税率,但因才刚开完会,内部还在进行评估讨论,目前尚无清楚方向。
为抑制炒房牟利,新北市2017年曾调高囤房税,非自住房屋第4户税率为2.4%,因有别于南部县市普遍订定1.5%,引发反弹,新北市议会隔年又提案修正调降为1.5%,2019年1月实施,让新北每年减少6.6亿元税收。
财政部今年7月公布2020年全台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以「县市归户」统计,新北市持有1户以上非自住房屋7.1万人居冠,其中更有1771人囤房五户以上。
该统计为「县市归户」结果,因民眾可能会跨县市持有房屋,若採「全国归户」情况会有所落差,23日参与财政部会议讨论县市多反对囤房税改採「全国归户」,张世玢认为,「全国归户」会造成税制复杂,毕竟课税县市对自己辖区掌握会比较清楚,如民眾住板桥还要管他在台中、高雄还有几间房?不仅稽徵困难也会增加民眾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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