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清华海峡研究院」涉及违法设立一案,教育部长潘文忠日前表示将请陆委会就违反法令部分提出相关裁罚,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15日表示,案子还在调查中,此案主管机关为教育部,目前还未收到教育部处分结果出炉的消息。

清华大学8日表示,清华海峡研究院是部分校友成立以服务校友并推广教育及创业机构的单位,其向自强基金会转租在该校的空间作为办公室,强调该机构非属清大,校方也未曾知悉或参与其中运作。

教育部长潘文忠日前在立法院指出,教育部已会同经济部等相关部会进行现场查证与厘清,确实掌握到清大租借公有财产的校舍却未进一步管理,明确违反《两岸关系条例》。

这起清大事件连日引起高教圈重视,实践大学前校长陈振贵就认为,学术自由等同人权,如此炒作恐在高教圈引发寒蝉效应。文学家白先勇及台大校长管中闵昨也要求政治力不应该介入学术。对此,清华大学仅低调谢谢白先勇,但不再为此议题发表意见。

教育部则引用《大学法》回应,指「大学应受学术自由之保障,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治权。」

教育部强调,高等教育需要大量运用政府公共资源,透明可稽的课责制度亦为社会所期待,教育部除尊重大学自主,也强调大学自我课责,呼吁大学在进行两岸教育交流时,要遵循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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