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税负制预估将于2023年上路,台企最低税负制税率将提高!财长苏建荣17日指出,据财政部统计,我国约有160家台企与259家在台外商跨国集团共419家,将受全球最低税负制影响,为有效掌握课税权,我国将审慎评估提高台版企业最低税负制税率。知情官员表示,会从现行12%至少提高到全球相同水准15%。

另财政部会在2022年8月中以前报请行政院评估受控国外企业(CFC)制度施行日期,尽快让CFC日出,将台商在免税天堂子公司获利比照我境内企业适用营所税率20%。

立院财政委员会18日将邀请财政部、经济部等单位针对全球最低税负制提出专案报告,财政部提出CFC日出与适度提高台版企业最低税负制税率等对策。

所谓全球最低税负制,是指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将自2023年起,针对年营收7.5亿欧元(约240亿元台币)跨国企业集团要求实质税率需达到15%,若跨国企业在当地实质税率未达15%则需补缴差额税款,原则上差额税款课税权属于跨国企业母公司注册地,但若该地区未实施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则由子公司所在地税局递补取得课税权。

现行台版企业最低税负制税率为12%,比全球版15%低,且营利事业实质有效税率亦低于15%,若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上路,我国税制却低于全球版标准,跨国企业集团课税权可能会由台企子公司所在地税局递补,例如台企子公司在越南,则由越南获得课税权。

苏建荣表示,为避免我国跨国企业集团课税权拱手让人,财政部将审慎评估调整企业最低税负制税率必要性及适当时机。换言之,未来我国有可能适度提高企业最低税负制徵收率,可能从12%提高到15%以上。

不过,因OECD尚未公布全球最低税负制税基计算方式,像哪些企业收入、租税奖励项目要列入税基,仍有诸多不确定性,财政部将等到OECD全球最低税负制确定后,逐步调整我国税制以接轨国际。

另经济部在专案报告指出,我国台商多数是在东南亚、中国大陆等国家设厂、适用当地投资租税优惠,导致实质税率低于15%,属于主要衝击对象,该类台商多为布建生产基地居多,其营业利润会归属在母公司注册地或第三地免税天堂如BVI、开曼等地,经济部将持续协助台商重新布局。至于台商赴欧美与日本投资者,因当地企业所得税率皆高于15%,也较少租税优惠,经济部认为,该类台商受全球最低税负制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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