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家反垄断局18日刚正式挂牌成立,随即展现「新官上任三把火」,20日公布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下同)罚款,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等多家知名大陆网路企业。这也是大陆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加挂反垄断局招牌后,今年针对垄断行为的最大动作。

这43起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其中13起涉及阿里巴巴、13起涉及腾讯,百度、京东、美团、58集团各3起,苏寧易购、滴滴各2起,字节跳动、新浪、百世各1起(部分交叉),单一案件皆顶标处罚50万元。

相关案件包含阿里巴巴涉及收购高德软体、魅族科技、大搜车等的多起股权案;腾讯涉及案件则有收购北京腾康匯医科技、中国医疗在线、天津五八金服、渖阳美行科技等多起股权案,以及与阿里收购永杨安风(北京)科技股权案等。

北京百度则涉及与南京网典收购南京信风网络科技股权案。此外,还有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滴滴与比亚迪设立合营企业案等。

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方面表示,经过调查,上述案件均违反大陆《反垄断法》第21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这次公布的案件均为过去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交易,案件数量多、涉及企业广泛、交易时间跨度较长。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大陆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企业合併、收购等经营者集中行为的事前控制。通过对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干预,避免在相关领域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影响,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

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之一为「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年度的全球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至少两个经营者在中国境内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如符合即需要事先申报。而上述案例均未依法事先申报,因此遭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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