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殉职的飞官吴彦霆,当初演训驾驶的机号6685的F-16战机,被航迷拍到在花莲上空飞行。(民眾提供)
3年前殉职的飞官吴彦霆,当初演训驾驶的机号6685的F-16战机,被航迷拍到在花莲上空飞行。(民眾提供)

少校飞官吴彦霆,2018年驾驶F-16战机执行「汉光演习」任务撞山殉职,吴的父母得知真相是一场「人祸」,悲痛提出国家赔偿诉讼。两老向法官泣诉,儿子两度要求爬高遭拒,致战机高速撞山、机毁人亡,收尸只找到12尸块难以拼凑遗体,战管人员明显有疏失,台北地方法院审结,认定空军司令部须负国赔责任,判赔466万多元。可上诉。

司令部:必要时提上诉

本件官司也是殉职军官家属,提起国赔诉讼,获法院判准赔偿的罕见案件。空军司令部16日表示,法务同仁后续会针对一审判决提到的疏失部分,以及相关抚养金、慰问金、国赔等去做了解,必要时会提起上诉。

吴的父母提起诉讼表示,儿子从小被培养报效国家的爱国心,正期待他在军中发光发热之际,却因空军司令部各级战管人员疏失,导致他驾驶的F-16战机撞毁。

吴彦霆父母指出,空军战管中心人员,临时将脱离航向更改,误认以高度2000呎到龟山岛再爬高是可行的方案,儿子驾机以低高度临近目标时,受云层影响无法目视,战管中心又要求儿子通过陆上目标后才准他爬高以致撞山。

他们说,战管人员任务前未查看实施计画,地障认知错误,且错误协调以高度保持2000呎,到龟山岛再爬高脱离,违反安全规定,儿子两度要求爬高被拒,战管中心有过失不法或怠职,空军司令部须负国赔责任。

错误协调 违反安全规定

空军司令部辩称,战机撞山原因是交通部民航局人员画定空域管制座标错误,导致民航机和军机空域重迭,且吴彦霆接获通知可以爬升后,有20秒充裕时间越过五分山,却因个人因素失事,司令部不须赔偿。

台北地院认定,空军司令部管理疏失,致吴的父母遭受人伦遽变,且白髮人送黑髮人受极大痛苦,扣除已领的死亡慰问金等,判决空军司令部须赔偿精神慰抚金等共466万46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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