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太平区1岁多女童遭郭姓保母施虐致瘫。(资料照片)
台中太平区1岁多女童遭郭姓保母施虐致瘫。(资料照片)

台中市太平区3年前爆发郭姓女保母虐童,重摔1岁陈姓女童致瘫案,郭女在刑事涉重伤害罪被判6年8月确定;女童家属提起民事求偿,台中地院以女童平均余命83.14年,包括住院治疗医疗看护,出院后护理之家费用、丧失劳动能力损害及母女的精神抚慰金等,共判郭女赔偿2654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领有托育人员证书的24岁郭女,为帮忙负担家计,在太平租住处照顾2岁儿子外,并24小时收托1岁大陈姓女童,2019年6月21日上午,她帮女童换尿布时,女童与儿子同时哭闹,她一时情绪失控,抱起女童猛力摇晃,并抓起女童重摔在床垫后,即带儿子离开,不久,因没听到女童哭声,查看时发现女童已昏迷,紧急送医。

女童伤重颅内出血、脑部创伤,昏迷指数3在加护病房救治,家属心痛在网路贴文控诉,当时爆发直播主号召网友包围郭女住处,曾引发警民衝突事件。女童术后治疗仍瘫痪、无法吞咽,合併癫痫等重伤害,郭女犯后坦承犯行,辩称产后忧郁长期累积,请求从轻量刑,被依伤害致重伤罪判刑6年8月确定。

女童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求偿,女童住院期间医疗及看护费用;出院后护理之家、看护、丧失劳动能力之损害及精神抚慰金;女童母亲的精神抚慰金200万元等共求偿3000万元。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医院病情评估,女童因脑伤致身体僵硬、肢体偏瘫、躯干控制不良,需鼻胃管喂食,认定復原可能性极低,终身须在护理之家照顾,并依据内政部统计108年台中市简易生命表,案发时女童年仅1岁多,认定平均余命为83.14年。

一审法官判决郭女共赔偿2654万余元。在女童部分,出院后护理之家费每日以1400元计算,期间总金额为1697万元;20岁至65岁期间45年的丧失劳动能力损害,依2020年法定最低基本工资计算为684万余元;精神抚慰金为250万元,加上住院期间治疗及看护费用等共判赔2504万2117元。另,请求赔偿女童入住护理之家的24小时看护费用,则因未证明必要性,未获准。至于女童母亲的精神抚慰金部分,则判赔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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