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报导,规范美国科企反垄断的「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限制大型网路科企利用主导地位,阻碍小型科技公司市占发展,原仅计划针对市值超过5,500亿美元的网路科技公司实施。
但是法案遭到批评,业界认为,将对外国科企带来优势,因为最新版本拟扩大标准至包括全球月活跃用户数(MAU)达10亿人次,或是年净销售收入达5,500亿美元的公司。
按新标准,则来自中国的字节跳动旗下抖音海外版TikTok以及腾讯的微信都将成为规范标的。
报导指出,该法案将成为反垄断执法的灵活工具,在平台从事非法行为时强力究责,监管机构不仅可向企业处以重大民事处罚、广泛禁令和紧急临时救济,甚至拥有没收高层薪酬的权力。美国眾议院司法委员会已通过类似版本,但眾议院尚未全院表决。
法案引起苹果(Apple)、亚马逊(Amazon)、Google母企Alphabet以及Facebook母企Meta等美国科技巨头反弹,由电脑与通讯产业协会(CCIA)发起反对广告,但相关中企尚未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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