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环保局首创全国研拟制订「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明订公厕需设置标配设备,包括卫生纸、置物架、给皂机等贴心设施,未来上路后,公私部门若未符合规定,经要求限期改善仍未达到标准,可处管理单位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草案即日起公告至2月16日,期间民眾可至环保局官网下载阅览、提供建议。
建檔列管 稽查清洁
北市自2001年推动公厕年开始,大幅提升北市公厕品质,2015年起推出贴心公厕制度,辅导公厕管理单位提供马桶坐垫纸或坐垫消毒液,获得不少好评,但与美日等先进城市仍有差距,再加上市民及观光游客对公厕要求更加提高,为强化公厕品质拟订自治条例,明定环保局对北市公厕建檔列管稽查,各公厕管理单位应完善公厕设施及确实清洁,维护环境卫生。
环保局资源循环管理科长林钰惠表示,自治条例规范公厕应接受环保局评鑑分级,评鑑分特优、优等、普通、加强与待改善,结果不得低于普通,厕间内须设置卫生纸、挂勾、置物架、加盖垃圾桶、扶手、求助铃,张贴卫生纸是否可丢马桶的标示,另在厕间门外张贴便器种类;厕所内应设置洗手台、给皂机、整容镜及擦手纸架或烘手机。
她指出,管制对象计有14类,除了公部门外,原列管名册中已开放供不特定对象使用的便利超商、速食店、百货公司及加油站等私部门,也一併纳入规范,并订有相关对应罚则,强化企业社会责任落实于民眾的友善生活中。
未依规定得按次处罚
林钰惠说,草案明订,公厕若未符合规定设置标配设备,要求限期改善仍未达到标准者,可处管理单位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环保局说明,自治条例草案即日起预公告30天,民眾与相关单位可至环保局官网下载草案阅览,欢迎各界提供书面意见,预公告期间也会举行公听会汲取各界建议,作为修订自治条例的参考。
草案后续将送市府法规委员会、市政会议讨论通过,在下会期送请市议会审议,经议会三读通过后,报请行政院核定,自公布后6个月施行,最快年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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