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出,该联贷案除了一般的放款之外,还会有三大重点,一是履约保证,另一则是预付款保证,还有就是工程周转金。

银行业者指出,台电付款给富崴能源之后,银行团则必须开立履约保证、预付款保证给台电,为富崴向台电确保会将款项用于执行工程,这也将成为未来统包商在和银行团合作联贷案时,必备的SOP项目。

公股金融圈人士也表示,以八大行库为出资主干的「国家融资保证机制」,今年应会有更多的离岸风场相关融资保证案,其中,去年中钢已透过台船环海风电工程一案发挥效果,也是国家融资保证机制适用于离岸风电联贷的第一案,该联贷案由一银承作,总金额为2,990万欧元,约新台币9.3亿元。

接下来由富崴能源作为借款人的台电二期离岸风电逾200亿元的联贷案,将是第二案。对此公股金融圈人士也分析,由于国家融资保证机制在保证规定上,有设定上限及适用条件,包括採购制造国产化的零组件、设备、系统的机器设备,以及採购提供海事工程或运维的船舶才能适用,同时单一厂商最高可获保证20亿元,最长保证五年、保证成数最高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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