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东进在2020年9月因新光人寿投资管理缺失,遭保险局停止新光人寿董事长职务二年,而吴东进在当年6月股东会就已卸下新光金董事长,后又因此案辞任新寿董事长,即只作大股东及新光金创办人,不再涉入新光金经营。
但2021年有新光金内部人及立委不断向金管会检举吴东进仍是有召开高阶主管会议,要求子公司协助推广业务,干预信用卡及新光新板杰仕堡营运等,金管会要求新光金独董调查并提交报告,去年底首版报告以问卷调查方式,被金管会退回,要求2022年1月农历年前重交报告。
林志吉表示,新光金审计委员年初已作成调查报告,提交给金管会,但报告中有关约询相关人员的确实性与可信度,金管会认为仍需进一步厘清,因此农历年前,金管会亲自约询新光金相关人员,查证审计委员报告的真实性及约询相关人员的可信度,再加上检查局在去年11月、12月亦对新光人寿进行一般检查,的确发现一些「不是很妥适的行为」。
林志吉表示,已在2月16日发函新光金,要求七个工作日内陈述意见,25日前要回覆金管会,由新光金及案关人员陈述意见,之后金管会即会作出相关惩处。
金管会表示,这应算是公司监督管理的问题,重点就是「不在其位」、法律授权依据,由于吴东进已辞任,是否还有更重的「隔离」处分,还是罚锾、限制业务,可能要3、4月才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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