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猪开放来台后,地方议会的瘦肉精「零检出」规定遭中央政府宣告无效,引发违宪争议,22日宪法法庭开庭辩论;声请释宪的4市议会代表主张,为了人民健康可订严格的标准,但行政院代表反驳,如此将造成地方各自为政的乱象。
辩论庭一开始,审判长许宗力大法官就针对台北市议会来函,要求删除自治条例涉违反「国际法、构成国际贸易障碍」的辩论争点,进行解释。
随后,台北及台中、嘉义、台南市议会代表及委任律师逐一表示意见指出,中央政府利用行政权改变地方的立法权,将会削弱地方立法权能量,况且为何台湾猪不允许使用莱剂而美国猪却可以?各县市议会为了民眾健康,可以对莱猪订立较严格的检验标准。
台北市议会代表也质疑,国防部及教育部要求下属单位不能买莱猪食品,但行政院为何没有意见,为何台面下做可以?地方自订检验标准为何不可以?中央政府的标准不一,况且行政权要受抑制,否则将侵犯地方的立法权。
行政院代表认为,莱猪进口涉及国际贸易政策是中央专属事项,台湾已加入WTO须遵守国际贸易规范,进口猪肉莱剂安全许可标准是中央立法并执行或交由地方执行;食安的风险评估应经科学评估,地方议会没有说明为何要特别制定更严格标准的科学依据。
卫福部委任律师说,莱猪涉及中央事项,地方不能各自为政,否则将会影响台湾对外的国际贸易,况且地方议会没有提出本案有「因地制宜」自订检验标准的必要性,议会声请释宪无理由,宪法法庭应裁判驳回。
詹森林大法官则提问,为何国防部明令官兵不得使用含有莱猪的食品,但行政院却说一般民眾食用没问题,那为何不让国军官兵及国手、学童食用?卫福部代表解释,各机关有各方面的考量,并非莱猪食品有问题。辩论庭逾2小时结束,审判长许宗力谕知择期再公布宣判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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