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区面积为7073公顷,1980年经台湾省政府划定公告为全区山坡地,为加速区域发展,新北市1997年起推动瑞芳区山坡地范围检讨,今年1月获行政院核定,划出61.2公顷土地,相当18.51万坪,未来将不再受水土保持法限制。
农业局说,本次共核定划出瑞芳区山坡地吉安段、吉庆段、瑞芳段、明灯段、逢甲段、(鱼桀)鱼坑段约61.2公顷土地,主要位于四脚亭火车站、吉庆国小、大寮派出所及瑞芳火车站周围,并包括瑞芳区第二产业园区的平坦土地。
农业局表示,山坡地划出后土地将不再受水土保持相关法规限制,除免除水土保持计画申请程序,也可免缴纳「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大幅提升厂商投资意愿。
农业局指出,新北市有87%范围为山坡地,为合理利用土地,2020年核定汐止划出16公顷,现划出瑞芳山坡地61.2公顷。除个案划出,市府2020年起预计花3年时间通盘检讨全市山坡地境界线范围,除检视是否合理,并全面数值化,希望更贴近现况。
依《水土保持法》规定,标高100公尺以上或标高未满100公尺,而其平均坡度5%以上为山坡地,早期受限于图资、技术、设备精度影响,部分平缓区域被划成山坡地。
经以最新地籍图资、精度较高坡度分析图及相关图资资料分析检讨,如划出区域大于10公顷未在活动断层、土石流、洪泛区及洪水平原一级管制区等地质敏感区,并符合退缩距离规定等相关法规,可检讨划出山坡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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