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定,若公司採用视讯会议方式召开股东会,即可排除场所的限制,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严峻的这两年,对有效避免群聚感染有很大的帮助;而股东决定以视讯方式参与股东会后,即不必再千里迢迢赶赴股东会现场,只要透过电脑、手机等电子装置,就可以同步观看股东会实况,也可以向主席提问且进行线上投票,更有效落实股东行动主义。

依金管会发布之规定,股东会视讯会议分为二种,分别为视讯辅助股东会(混合型)与视讯股东会(纯视讯)。视讯辅助股东会指公司召开实体股东会并以视讯辅助,股东得选择以实体或以视讯方式参与股东会;视讯股东会则系指公司不召开实体股东会,仅以视讯方式召开,股东仅得以视讯方式参与股东会。公司召开任何一种视讯会议均以章程有明订为限。

惟金管会考虑目前公开发行公司均尚未以章程明订,故另订一个过渡期间的规定,即自股务处理准则修正施行日起一年内,公司得经董事会特别决议(2/3出席,过半数同意)採用「视讯辅助股东会」。也就是今年的上市柜、兴柜公司股东常会将可不受章程明订之限制,选择採用视讯辅助股东会,而股东即可选择以视讯方式参与或以实体方式参与股东会。

股东会视讯会议在国外已行之有年,我国公司法原禁止公开发行公司使用视讯方式召开股东会,但因去(110)年新冠疫情突然提升至三级,造成很多上市柜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困扰,主管机关很明快的政策决定推动视讯辅助股东会,并督导集保结算所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视讯会议平台的建置,在去年疫情期间就已有17家上市柜公司及公开发行公司使用,此次股务处理准则的修正不但建构了视讯股东会的完整法制基础,也将开创股东会数位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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