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政府环保局针对坤舆掩埋场,10日晚间再度对外界质疑部分提出说明,包括联外道路并未纳入环评认定面积,环保局指出,坤舆掩埋场环评面积在2公顷以下,未达环评规模,并且业者所提污染防治,符合法令规定,环保局长陈华盛强调申请及审查过程均依法行政。

环保局并表示,坤舆掩埋场联外道路已由县府工商发展处出具证明,该道路为供公眾通行的现有巷道,场址附近的608地号土地所有人已申请建筑执照,并以该条现有巷道作为出入通行使用,已非仅供坤舆公司从事事业之使用,应符合供公眾通行定义。

环保局说明,座落于814、840地号土地上的建物登记用途为农舍,不得做为办公室等其他用途,若有非法使用,县府将依法查处。

环保局强调,依照环保署法规,一般事业废弃物卫生掩埋场兴建位于山坡地范围,开发面积需达2公顷以上或平均处理弃物量达每日200公吨以上者,需实施环境影响评估。坤舆公司申请面积为1.7958公顷,日处理量为190公吨,均未达应实施环评规模。

而坤舆系申请处理一般事业废弃物,非有害废弃物,处理方式系採用「卫生掩埋法」,并设有渗出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地下水监测装置之掩埋场的处理方法。坤舆公司所提掩埋场依规构筑不透水布及皂土毯等防治措施,符合上开规定。

环保局长陈华盛强调,本案申请过程依法行政,秉持公正、专业、严谨的态度与立场,严格把关,审核过程皆遵照法令规定办理,后续仍将依法加强查核以督促业者採行各项环保措施,符合法规标准,避免影响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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