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大陆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两部门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将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且可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将税务优惠期限设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大条件 公式计算资格
昆山台协会长孙德聪认为,这对台商自然是很大的帮助,虽然在大陆的大型台企眾多,但企业所得额落在此次税负优惠区间的台商业者也占有相当体量,伴随大陆经济今年求稳、持续加强对基层与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道下,台商也随着受惠不少。
据大陆财政部公告内容显示,其中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3个条件的企业。
而「从业人数」的定义则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另外企业所称的从业人数与资产总额等指标,应按照企业全年的每季平均值来做认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而若是在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则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判断是否符合上述相关指标。
配套台厂 减轻经营负担
孙德聪表示,台商大企业在大陆有眾多中小型的配套台厂,前一波在疫情等因素下导致资金面比较困难,但有这笔减税的优惠政策挹注,对中小微台商也是巨大帮助。
上海台协副会长蔡世明也说,大陆要达成GDP成长目标,企业营收表现是关键。因此从另一角度来看,大陆官方今年在对企业减负的政策脉络上,如能冻结最低薪资调整,也能变相减轻对企业的经营负担。
观察后续的可能减税政策,今年大陆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方向还提到包含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徵增值税等,以及预定6月底前对小微企业一次性发还留抵退税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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