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来说,推广电动车,未来会透过价格补贴机制,来希望提供诱因。至于未来碳费收入实际如何运用,会在行政院的协调机制下进行分配。

对于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政府针对碳定价定调「碳费先行」,不课徵碳税,官员解释,碳费可以专款专用,且可保有一定弹性,属于经济工具,而非财政工具,目的是希望产业配合减碳,而不是因为政府缺钱而徵收,与财政部课税性质不同。无论碳费、碳税甚至是碳交易,都是碳定价,不希望只是企业交钱了事,而是要设计出一套机制,让企业能够共同促进减碳。

「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明定徵收碳费将专款专用于11种用途,并优先用于研究及开发温室气体减量技术、辅导、补助及奖励办理排放源温室气体减量工作。至于11种用途包含辅导、补助及奖励办理温室气体减量工作事项、发展低碳与负排放技术及产业,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同时补助及奖励事业投资温室气体减量技术;资讯平台帐户建立、拍卖、配售及交易相关行政工作事项;执行温室气体减量工作;排放源检查;气候变迁调适之协调、研拟及推动;推动碳足迹等。

官员指出,碳费徵收对象将考量排放源类型、国家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分阶段逐步推动实施。费率订定除考量产业竞争力,也将鼓励碳费徵收对象提出自主减量计画,设定符合国家减碳路径的减量目标,经核定后将可适用优惠费率,引导产业加速投入减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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