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证期局主秘黄厚铭强调,这次修正是为了健全公开发行公司的公司治理,并不是为了特殊个案。此法规修正将预告60天,预计7月底或8月初上路。

2021年11间发生台钢集团在董事会中以不适任等理由,用临时动议方式,解任光洋科原董事长马坚勇,选任玉璟法人代表王炯棻出任新董事长,最后经济部在徵询金管会意见后,认为此解任案不具有「突发紧急情事或正常理由」,否准光洋科变更公司登记,亦引发市场讨论。

金管会3日公布,为明确规范解任董事长的程序及完善公司治理精神,公告修正「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议事办法」部分条文。

原先议事办法明订公司有七类重要大事,一定要提案交董事会讨论,即营运计画、年度财报及半年报、订定或修正内控制度、取得处份资产或资金贷予等、募集或发行有价证券等、财会或内部稽核主管任免、对关系人捐赠或非关系人重大捐赠。

这次新增第八类,即董事长的选任或解任,必须列在董事会召开议案中,提前七天通知董事会成员。

同时金管会亦删除八大类重大事项可以有「突发紧急情事或正当理由」,不列在董事会召集事由中,也就是八大类重大事项未来都不可以用临时动议方式在董事会中提出。

金管会强调,考量八大项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董事要决策前应有充分的资讯及时间评估议案,所以明定要在召集事由中列举,不得以紧急情事或正当理由以临时动议提出。

证期局指出,现行公司都知道董事长选任必须经董事会或常董会讨论推举,但解任案则没有明文规定,因此这次亦将解任案明订入公司经营八大重要事项上,亦要事先提案,经董事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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