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立委纷提案,要求修改所得税法修正案,增列或加码房租列举或特别扣除额至最高30万元,19日财委会拟排案询答。对此,财政部持保留态度,赋税署指出,我国现行税制已提供每户每年可列举12万元房租扣除额抵税,课税资料也显示,平均每户列举房租9.9万元,显见现行机制已足够。
财委会党团立委表示,考量财政部基于守住税基立场不减税,另房租扣除额与各项房市政策需一併评估,因此本次仅排案询答、未排审查。
财政部指出,我国自2018年所得税改后大幅提高标准扣除额、幼儿学前特别扣除至12万元,薪资所得、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也提高到20万元,有效减轻中低所得者租税负担。官员认为,因应物价涨幅达标,自2022年起适度提高各项扣除额,2023年报税适用,包括标扣额提高到12.4万元,薪资所得、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调高至20.7万元。
提案立委江永昌指出,依赋税署统计,适用列举房租支出扣除额者2018年仅2.92万户,2019年剩2.7万户,明显与实际租屋户数不符,等于减税措施看得到吃不到。
立委吴怡玎也提案表示,依主计总处2020年家庭收支调查统计表,家户年平均房地租支出约18万元,与财政部所述9.9万元列举扣除额相差甚远,应改列特别扣除额以利适用。
目前房租扣除额有江永昌、吴玉琴、蓝委吴怡玎、时力等四个版本。绿委江永昌、吴玉琴版本都是删除现有房租支出列举扣除额,改为房屋租金「特别」扣除额并纳入排富条款,惟江永昌版设定额度为17万元、吴玉琴版为18万元,其税损分别为21.78亿元、23.18亿元。至于吴怡玎版本为增列房屋租金特别扣除额30万元,但不纳入排富条款,税损约55.98亿元。
而时力党团拟将现有房租支出列举扣除额从12万元提高至30万元、税损约7.11亿元;另针对幼儿学前与长照特别扣除额从12万元提高到24万元,税损为2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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